电动车牌需悬挂 “收藏”将被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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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牌需悬挂“收藏”将被罚 20

电动车牌需悬挂“收藏”将被罚 20

“我有牌啊,跟身份证似的随车带着不就行了?”“您这不叫悬挂,叫‘收藏’!”5 月 15 日下午,在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路口,东城交通支队东四大队副大队长任永杰拦停了一辆未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车。

记者在现场发现,这辆电动车不仅没悬挂号牌,还在踏板上安装了儿童座椅。最终,骑车的男子被民警依法处以 20 元罚款。男子还表示“没带现金啊”,于是民警直接打印出了带有二维码的罚单,扫码即可支付罚金。

除此之外,民警还在执法行动中查获了多起骑车带人的违法行为,并处以 20 元罚款。

任永杰介绍,自 5 月 1 日以来,交管部门持续开展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活动,东四大队还在张自忠路路口四个方向的非机动车车道设置了减速带,用来减慢非机动车通行速度,减少事故发生。

文 / 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摄影 / 北京青年报记者 杨益

责任编辑:范逸昕 (EK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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