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 年 8 月 29 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 年 10 月 24 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 年英国强迫清政府再订条约,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 262 个岛屿,租期 99 年 (至 1997 年 6 月 30 日结束)。
1942 年 12 月 25 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也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香港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以廉洁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经济体系以及完善的法制闻名于世。

1945 年 9 月 15 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 年 12 月 19 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 1997 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 年 7 月 1 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 年不变,是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归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