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

18次阅读
没有评论
摘要: 1954 年 9 月 20 日 (农历 1954 年 8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1954 年 6 月 14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30 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1954 年 9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该宪法 4 章共 106 条,对工人阶段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建设社会主义的总目标和步骤、人民 …

1954 年 6 月 14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30 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1954 年 9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

1954 年 9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该宪法 4 章共 106 条,对工人阶段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建设社会主义的总目标和步骤、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该宪法确认中共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承认现有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等 5 种经济成份,明确规定国营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

正文完
 0
liveob
版权声明:本站原创文章,由 liveob 于2024-09-13发表,共计481字。
转载说明:除特殊说明外本站文章皆由CC-4.0协议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
评论(没有评论)
验证码